法律解析:
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选择服役去向政策。除了家庭优待金和家庭军属待遇外,应征入伍高校生还可获在校期间的学费补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8000元,研究生12000元)。2021年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2022年专升本招生,高职(专科)学历毕业生退役后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可也意愿入读成人本科。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参加户籍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