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目前施工许可证核发、变更等事项办理已全部实现网上申办,申请人(建设单位)可全程进行网上操作、不见面审批。
申请人(建设单位)登录进入“市工改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后,在左侧栏中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申报”—点击右侧的“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模块,按照申报流程操作(详见附件1-1)。各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2)。涉及外省企业在本市承接的工程项目,还需提前做好外省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操作,以便在申办施工许可时能够从系统中选择到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等信息进行填报(详见附件1-3)。
申请人(建设单位)登录进入“市工改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后,在左侧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申报”—点击右侧“施工许可证变更办理”模块,按照流程操作(详见附件2-1)。各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详见附件2-2)。
申请人(建设单位)需提交书面注销申请,由审批人(城建部门)在系统内操作,对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注销审批、证书变更、证书作废等操作(详见附件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