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准生证丢掉了以后,是需要去当地的计划生育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补办的,补办需要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双方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如果你们两个人是一个地方的到居民委员会开具第一胎的证明,再到计划办补办准生证,也可以到街道办获取准生证号的存根,然后登报,说明原准生证已丢失,然后去街道办申请准生证丢失作废,获取相关证明后,可以重新按照程序办理一个准生证。
具体流程如下:1、户口所在地或辖区内街道出具证明,说明你是第一胎。
2、未办理准生证违反生育管理条例,拿着证明到计生办,计生办对你做出相应的处罚,50元左右。
3、计生办出具相关的上户口手续,也就是补办生育证手续,小孩子可以上户口。
准生证办理需要的材料:1、原节省医院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具体时间或出生证号。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同时备案登记。
3.经核实属于补发准生证,同时登记备案。
4未办理户籍手续前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以及办理户籍。
5、手续丢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主页。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