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自身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先双方协商,租房方同意提前终止的,合同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在租赁期间,当事人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出租或不再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_x000D_
【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