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以下权利:(一)申请回避权。(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利。(四)举报、控告权。(五)获知鉴定结论的权利。(六)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陈述意见的权利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