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对爷爷奶奶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孙女对爷爷奶奶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但是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主要区别是:第一;代位继承是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前;即继承开始之前;转继承则是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后;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第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中继承人的所有合法继承人都有继承权。第三;代位继承人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遗产的分配;转继承则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对他的遗产进行分割。第四;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即适用于法定继承;又可适用于遗嘱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