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人才积极投身于拱墅区建设中,拱墅区制定并推行了区级人才分类认定制度。该制度依据人才分类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进行人才分类认定,将人才分为特聘专家、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后备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等五类,并对各类人才给予不同层次的培养、引进、使用和保障。具体来说,特聘专家是指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任教或工作,或有超过三年境外工作经历且具有重要学术贡献或技术成果的人员;领军人才是指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创始或主导企业取得成功的人员;骨干人才是指在本领域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已经形成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的人员;后备人才是指本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具备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人员;创新创业人才是指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经验,有创新成果和创业意愿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人才发展条例》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开、公正、公平的人才评价和认定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依据不同类型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