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84条: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是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节,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3、如果二审中二审法院认为应该判决离婚,而双方对于是否应该离婚争议很大,不同意调解,那么就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