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车和支付四十万块钱分手费,配偶可以追回。如果是使用婚前财产,则配偶无权要回。夫或妻如果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想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分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一、男的给小三的钱怎样才能不被追回
给小三的钱想要不被追回,除非男方的配偶不知情,或者知情但是不追究。否则,只要对方想追究就可以被追回。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情人或者小三赠与资金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在法律上属于无效行为。对方可以到法院单独起诉或者以夫妻的名义起诉追回。
二、婚前买车离婚如何判
首先需要认定该车的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只有共有财产才会进行分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买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贷款买车,车辆登记的是谁的名字,贷款还清后,车辆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但是考虑到婚前,两人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用于还贷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还清贷款后,车辆登记人应向另一方支付还贷所付的钱款。
三、婚前买的车子结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婚前购买,仍然属于婚前财产;相反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婚后买车的,婚后用自己的收入买车的,无论登记的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用婚前储蓄购买的,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则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结婚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前的期间。夫妻在此期间取得的财产,除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在夫妻存续期间处分财产,应当征得配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