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但是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