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
当事人提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1)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于给付之诉,其判决具有执行性。
(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应由当事人提出,即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原告与被告。
(3)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即当事人正在或者可能实施擅自转移、隐匿、毁损、挥霍、出卖其财产或争议标的物的恶意行为,或者由于客观事由,导致争议标的物的毁损、灭失,而使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4)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在案件受理后执行条件尚未成就前提出。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交诉讼保全申请书,使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可以维护权利人合法民事、经济权益,并能够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