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红字冲减怎么操作,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出口退税红字冲减怎么操作?
答、1、在录入数据的时候,因为使用复印件或者录入疏忽,出现录入数据与报关单数据不符的情况;
2、在出口货物发生退运时,需要对已经申报的数据进行红字冲减处理,也就是在系统中录入负数,将错误数据进行更正。具体操作步骤、1、点击向导,选择“第一步、免抵退税数据采集”,“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在索引窗口选择想要重建的记录;
2、点击“冲减出口”红色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冲减所属期,并将“单证收齐后冲减”前面的√去掉。
需要注意的是,做红字冲减的数据,不能在冲减当期作单证收齐处理,否则在数据一致性检查的时候,系统不允许通过。 并且在进行冲减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必须在单证收齐的月份进行红字冲减,必须在当期出口销售额大于冲减销售额的月份进行冲减,否则在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的时候,系统也会提示数据一致性检查出错。
外贸企业出口发生部分退运如何申报出口退税?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出口企业发生退货,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运证明录入,生成电子数据,持纸质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运证明。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已申报退税的,需先补税,未申报退税的,不需补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2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3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退运证明的操作说明:
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1)第二步-单证申报数据录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录入数据后,点击“设置标志”;(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打印单证申报数据-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3) 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生成单证申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