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第八十二条最轻判多久
1、最轻判拘留三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退赃款能不能减刑轻判
(1)在关于退赃款能不能减刑轻判这个问题上,可以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看到,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条文。减刑轻判是国家对犯罪分子能及时意识到错误想弥补自己罪行的机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后自行退还行为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但是如果你能退赃款,人民法院是可以给你减刑轻判的。
(2)相当性原则。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与犯罪工具等涉案财物时,司法机关需受到一定的限制。该限制细化成原则后,又被称为相当性原则,即没收的结果应与犯罪情节的可责程度相当,如没收在轻微犯罪行为中作为交通工具的汽车,没收之结果与犯罪情节两者相形之下显然过当,即属违背相当性原则。
笔者认为,相当性原则是罪刑相当原则在刑事涉案财物处理中的具体运用与体现。
从实践来看,需要从涉案财物的利用方式、使用频度、与犯罪行为的关联程度上,也可以表现为涉案财物的价值大小、没收结果与犯罪后果的对比程度加以判断。也就是说,追缴没收应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为基础,全面、充分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损害后果、财物在犯罪中所起作用,以及财物处理后可能造成的影响,合理界定“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与“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的范围,兼顾、平衡犯罪人、国家、被害人与善意第三人等各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