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已经落入户口的外来人口,那么遇有房屋搬迁时,补偿和以前入住的本村村民一样,没有任何区别。只有住房未落户的外来人口,那么补偿标准就应该有所区别,因为没有户口就不可能取安置补偿。根据我国农村房屋拆迁规定,农村遇有拆迁时,祖上流传的老宅,农民依法建设的符合我国建房规定的住宅,代代继承过来的老房,属于城乡规划范围内的房屋,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的内容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
【法律依据】:
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加强拆迁补偿资金监管,落实拆迁安置。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做好拆迁工作的重要基础。拆迁单位既要充分尊重被拆迁人在选择产权交换、货币补偿、租赁房屋等方面的意愿,也不得迁就少数被拆迁人的无理要求。所有拆迁,无论是公益性项目还是经营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拆迁补偿资金必须按时到位,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并足额补偿给被拆迁人;不得以项目未来收益、机构资金承诺或其他不落实的资金作为拆迁资金来源。各地要按照已确定的合理拆迁规模,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户型合适的拆迁安置房和周转房。把拆迁中涉及的困难家庭纳入城镇住房保障的总体安排中,确保其基本居住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