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先进行一些内科查体:看是否有灰指甲或皮肤病(主要检查双手)。
2、然后会在一个屋子里面做透析,主要是检查肺部是否有异常(如肺结核等传染病)。
3、检验大便(这个主要是为了检查大肠杆菌和肝炎等传染病)。
4、最后是抽血,在胳膊上抽少量血液(主要是检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传染病)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在检查的头一天或者是几天内注意休息好,别感冒,少吃易上火的食物,以免对检查结果造成影响(主要是肝功)。法律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实施条例》,允许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所以说,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也是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