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成调解组并通知当事人,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如果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应当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告知当事人。此外,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成调解组并通知当事人,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同意的,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