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1、客观方面表现不同集资诈骗罪,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额的一种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2、主观方面不同集资诈骗罪,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犯罪。按照法律规定,非法集资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构成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但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已获利,获利数额大小,甚至亏损,资不抵债,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只有达到“扰乱金融秩序”的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构成集资诈骗罪就必须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诈骗罪区别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和第二百六十六条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可以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如下:(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财物;(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用欺骗方法吸收公众存款,还包括利用强迫、利诱等其他方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者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获得财物;(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无非法占有目的;后者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4)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既可以由自然人,也可以由单位构成;后者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都是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两者区别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公众的存款,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可以表现为资金也可以表现为财物。2、二者的犯罪客观行为也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以存款的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则是表现为以诈骗手法去集资,诈骗手法是为集资目的服务的。3、还有二者的犯罪目的也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为了盈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集资诈骗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1、目的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目的则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进行赢利,在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资诈骗罪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观方面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但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已获利,获利数额大小,甚至亏损,资不抵债,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只有达到“扰乱金融秩序”的程度的,才构成犯罪。资诈骗罪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犯罪。按照法律规定,非法集资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构成犯罪。4、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方法不同。而吸收公众存款罪则不以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使用诈骗的方法。5、侵犯的客体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分可以通过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进行判断。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募集的资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目的则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筹集资金,进行赢利,在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