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一般认为,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和命令性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买卖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主体资格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和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三个条件。一、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即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的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买房人应当符合特定要求。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按照现行法规和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签订,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三、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没有法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以及效力待定情形的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的,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达成时合同生效。
房产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房产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以什么为生效要件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一、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即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的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买房人应当符合特定要求。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按照现行法规和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签订,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三、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没有法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以及效力待定情形的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的,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达成时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