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租赁合同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也就是街道的社区服务中心。那么,租赁合同要去哪里办?租赁合同未写明是否含税?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我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租赁合同要去哪里办
租赁合同一般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一般指街道的社区服务中心。
(一)出租方应办理的事项:
去房屋所属的社区工作站办理《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然后在去办理出租屋编码卡时应带上该责任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出租方需提交资料:
1、已办理好的房产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2、若为抵押中,需提交房产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交给房管科;
3、房产若有共有人,需提交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交复印件;
4、港澳民的,需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提交复印件。
(二)承租方应办理的事项:
去房屋所属的社区工作站办理《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不是同一个街道办的要带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或者计生服务证。
二、租赁合同未写明是否含税
一般来说合同价格应当是含税的价格。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不在合同价款内,其余税种是价内税,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就含在合同价款内。但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的除外。税务局有时候是会查看房屋租赁合同的。税务局会查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个体,从事工业、商业到国、地税办税务登记证。其他行业只到地税办税务登记证。
三、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转租、出借、抵押、拆解、转让。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租赁合同要去哪里办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您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也就是街道的社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