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保证人的责任范围

律师回答
摘要:本文介绍了世界大多数国家票据法对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做出规定,包括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责任在性质上完全相同,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责任顺位上相同,保证人保证的债务数额等于被保证人的债务数额以及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诉讼时效相同。文章认为,《票据法》对保证人的要求更严格,保证责任也更重,但保证行为本身并不能免除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责任。
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都明确规定了保证人的责任范围。例如,《日本票据法》第32条规定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一责任。《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32条也作了同样的规定。我国的《票据法》第50条、第51条和第81条分别规定了汇票和本票保证人的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责任在性质上完全相同,他们负有完全相同的票据责任。保证人的票据责任取决于被保证人的责任地位。当保证人为承兑人提供保证时,保证人即处于承兑人地位,就必须向最后的持票人负绝对的付款责任。如果保证人为出票人或背书人提供保证,其地位就和出票人和背书人相同,应当承担担保票据承兑和保证付款的责任。

(二)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责任顺位上相同。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处于同一责任顺位上,两者的责任没有主次、顺序之分。保证人的责任顺位取决于被保证人的责任顺位。如果持票人是被保证人的前手,持票人不享有向被保证人行使票据权利,因此也不得向保证人主张票据权利。如果持票人是被保证人的后手,持票人可以向被保证人主张票据权利,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票据权利。当持票人向保证人请求付款时,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三)保证人保证的债务数额等于被保证人的债务数额。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保证人保证的债务数额和被保证人的债务数额完全相同。我国《票据法》不允许保证人保证部分债务,必须为被保证人的全部债务进行担保。但从票据理论上,保证人是可以为被保证人的部分债务作保证的。在国外票据法中,各国针对自己国家的不同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保证人既可以为被保证人的全部债务进行担保,也可以为被保证人的部分债务进行担保。如比利时、法国、西班牙、荷兰的法律和《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都是如此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的债务数额就可以小于被保证人债务的数额。就各国法律对保证数额不同规定而论,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显得过于死板。因为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有强有弱,如果坚持必须全部保证,势必把一部分有部分保证能力的人排除在保证人之外。同时,保证人进行部分保证,对票据权利人的权利并没有任何损害,又可以减轻其他票据债务人的责任。

(四)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诉讼时效相同。在一般民法债权中,保证人的责任期间可以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共同作出约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承担责任,债权人在保证的责任期间内未提出请求,超过保证期间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但票据保证则不同,票据保证不允许当事人约定保证责任期间。保证人的责任期间完全等同于被保证人的责任期间,当被保证人的债务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时,保证人的责任也因此而消灭。此外,在共同保证中,保证人之间责任相同,共同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我国《票据法》第51条和81条规定,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即共同保证人之间,在保证人的责任地位、债务数额、责任顺位及诉讼时效都和被保证人相同,每一个保证人均得对被保证人债务负全部责任。即当持票人向共同保证人行使请求权时,可以不分先后向保证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或全体行使权力,而每一个保证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债务。票据共同保证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不允许当事人用约定的方式改变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责任形式。

由此可见,《票据法》对保证人的要求更严格,保证责任也更重。这样可以大大提高票据保证的效力,提高票据保证的信用度。但债务毕竟是被保证人的债务,保证行为本身并不能免除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责任。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负有对保证人清偿的责任。只有赋予保证人以追索权,才能保护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票据法》第52条规定,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即票据保证人清偿持票人的债权后,就取得持票人的资格,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享有偿还请求权,取得追索权的保证人也称再追索权人。保证人在行使追索权时,被保证人、被保证人前手、承兑人都是被迫索的对象,它们对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不按顺序,对其中一人、数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受追索人不得以与原持票人之间所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保证人。保证人行使追索权的标的,包括三部分,即保证人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和已清偿的全部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日止的法定利息及保证人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延伸阅读
结语: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在各国票据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但具体内容因国家而异。我国《票据法》对保证人的责任做了详细规定,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保证人保证的债务数额等于被保证人的债务数额,但我国《票据法》不允许保证人部分保证,这限制了保证人的作用。同时,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责任顺位上相同,但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的责任顺位取决于被保证人的责任顺位,这可能使部分有部分保证能力的人无法成为保证人。此外,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诉讼时效相同,但我国《票据法》对保证责任期间的规定过于死板,可能使部分有部分保证能力的人无法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票据法》对保证人的要求更严格,保证责任也更重,但同时也需要赋予保证人以追索权,才能保护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四节 保证 第四十八条 【票据保证的限制】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四节 保证 第四十六条 【汇票保证的记载事项和方法】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四节 保证 第五十条 【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连带责任】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3、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查看全文

担保人保证责任的范围

法律分析: 担保人保证责任的范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范围如有约定的其他事项,且该事项合法、合规的,则按照其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查看全文

保证责任的范围

保证责任及其范围 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依据保证合同或法律规定所承担的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双方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查看全文

保证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保证责任的范围指的是保证人依据法律和保证合同的约定所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和强度。我国法律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查看全文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有什么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有:1、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有人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缺乏票据记录而无效的除外;2、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未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要...查看全文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有哪些

法律分析: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同时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查看全文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有哪些

法律分析: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同时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查看全文

部分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

一、全部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 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二是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查看全文

全部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

法律分析:全部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自行协商在上述范围内提供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查看全文

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上述这种承担全部责任的保证,称为无限保证。如果当事...查看全文

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律师分析: 承运人应对自货物接管之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失和损坏以及货物交付中的任何延迟负责。但如果是由于索赔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或承运人不能避免的情况和承运人不能防止的结果所造成,承运人应免除责任。但...查看全文

担保人责任范围的限制

担保人免责情形:1、主合同欺诈胁迫;2、主合同双方串通骗取;3、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债权转让;4、超过保证期间。根据《民法典》规定,若债权人未起诉或保证人未请求承担责任,保证责任免除。...查看全文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如何界定?

票据保证人具有下列责任: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含义是,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履行。一、担保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连带责任...查看全文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如何认定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有:1、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有人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缺乏票据记录而无效的除外;2、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未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要...查看全文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查看全文

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 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 1、主债权的全部; 2、利息; 3、违约金; 4、损害赔偿; 5、实现债权的费用,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 若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对保证责任范围的约定应以主...查看全文

雇主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法律解析: 雇主责任保险的承保对象:各行业的雇主,所雇员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与雇主有直接雇佣合同关系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承保雇员在被被保险人(雇主)雇佣期间,若是遭受到人身伤亡或罹患职业病,则依法...查看全文

雇主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律师分析: 雇主责任保险的承保对象:各行业的雇主,所雇员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与雇主有直接雇佣合同关系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承保雇员在被被保险人(雇主)雇佣期间,若是遭受到人身伤亡或罹患职业病,则依法...查看全文

雇主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律师解答: 雇主责任保险的承保对象:各行业的雇主,所雇员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与雇主有直接雇佣合同关系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承保雇员在被被保险人(雇主)雇佣期间,若是遭受到人身伤亡或罹患职业病,则依法...查看全文

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赔偿责任。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保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时,按一般保证承担责任;当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为一般保证;...查看全文

推荐律师

潘赫先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专职律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已服务84人次

热门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