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未获用户同意投放快递柜是属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快递员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未征得用户同意就投到快递柜属违法行为,用户可向快递企业投诉。
【法律依据】: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第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当征得收件人明示同意。寄件人交寄快件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可直接将快件投递至指定的智能快件箱。收件人未明示同意采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快件运单已注明为易碎品或者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快件,不得以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