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但要满足佛山医保办理条件:本市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异地务工人员夫妻任意一方在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子女都可办理。佛山医保参保办理条件:城镇居民:1.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2. 在校学生。3. 本市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异地务工人员夫妻任意一方在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子女都可办理。职工:1. 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用人单位均可办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需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2. 佛山户籍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