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没有办下来,能解除合同。因购房者不能贷款应当及时提供真实贷款资料或修补不良记录或者转寻其他商业贷款,仍未审批的解除合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售房者不能贷款可以要求退还房款及定金,支付相应的利息、预期损失。
一、房屋预售合同和贷款合同一样吗
不一样。
1、房产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各自独立的合同,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购房者与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两者虽有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因此,只要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购房者就可以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因取得了按揭贷款而影响买卖合同中购房者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
2、如果与房地产公司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司逾期多少天不能交付房产可以退房,那么,一旦条件符合,就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已交付的全部房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按揭贷款合同,退房后按揭贷款合同仍然有效,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购房者仍应履行还款义务。
3、因此,开发商逾期不能交房,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前,购房者应根据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还款,不能因开发商没有交房而停止向银行还款,否则银行将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在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取得开发商返还的购房款后,购房者应及时与银行联系,协商提前还款事宜,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偿还给银行,终止按揭贷款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购房定金是否能退
当支付定金后不想买时,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因为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能随意终止。另一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买方还必须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定金不得退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解除条件履行后,有解除合同权利的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未按期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处理
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