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确认宅基地的权属,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然是原使用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转让可以给原使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闲置的宅基地;如果没有确权,就不允许重建、修缮房屋,房屋消亡后,村集体将收回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