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的办理流程如下:
1、买方带着身份证明等,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2、带着上述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带着上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出具契税单;
4、带着带着以上所有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受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认真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一、老房子重建要什么手续
老房子重建要以下手续:
1、出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2、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应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3、审危房改建的还需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4、批手续通过之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5、重建完成,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一、老房子重建需要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二、老房子重建的注意事项如下:
1、要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2、确保房屋的确权已确定;
3、如果户口已迁出了村集体,则说明已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不可以回村翻建房屋的;
4、部分当事人在重建房屋时,因手续不完全或者不符合条件规定,重建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违建将会拆除。
总之,老房子重建需要去当地土地局、住建所等有关机关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并提交重建的理由,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址上重建不需要重新批地基,如因原址已不适合居住的原因需要另谋新地基或扩张的,需要先进行审批,同意后将原址拆掉再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八、认真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