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是非常普遍的,买卖房屋时,需要房屋所有人和买受人共同进行。而有些房屋的所有人可能去世了,这样就不能由房屋所有人买卖房屋,民法典中房主去世房屋买卖需什么手续?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房主去世房屋买卖需哪些手续
民法典规定,房屋主人去世后,要买卖房屋的,首先要由继承继承房屋,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由继承人买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进行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人死亡的,如果在买卖房屋,需要由继承人继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再由继承人买卖该房屋,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