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的材料有:_x000D_
1.登记申请表;_x000D_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_x000D_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产产权证书;_x000D_
4.抵押合同;_x000D_
5.主债权合同;_x000D_
6.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_x000D_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_x000D_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_x000D_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_x000D_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_x000D_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_x000D_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_x000D_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_x000D_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_x000D_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