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日实施,是我国对药品进行质量监管的重要法律文件。根据该管理办法,药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所有销售于中国境内的药品进行抽样检验,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该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药品抽检的标准和程序,包括抽样对象的选择、抽样数量的确定、检验项目的确定、检验机构的认可等方面。对于被检药品不合格的情况,药品市场监管部门还应当进行后续处理,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存在风险的药品不流入市场,保护公众用药安全。同时,对于生产药品的企业,也要求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原材料、成品药品和包材的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生产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法律依据】:
《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八条 药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销售于中国境内的药品实施监督检查,抽取样品送检。被检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检验项目应当与药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