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除了工资之外,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否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分以下四种情况:1、经用人单位劝说,劳动者自主动提出离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合法解除,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