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出现离职是很正常的情况。但是有时候对于离职的员工企业会有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在这笔补偿金上应该如何来进行做账呢?这需要企业有相关的了解,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对于企业来说需要了解,才能更好的在财务上进行做账。这在法律上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因此每个企业都会面临这样的情况,了解清楚之后才能在财务上做得更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