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投诉方式:
1.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可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股(电话:8627778)投诉、也可拨打局监察室(电话:8622552)投诉。
2.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投诉,也可拨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股(电话:8627778)投诉。
3.反映工作不规范问题的,可拨打局监察室电话:8622552,或拨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股(电话:8627778)投诉。
4.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可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股(电话:8627778)提出。
5.反映有关情况或提出投诉请求的,可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股(电话:8627778)反映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