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内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流程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开具
步骤: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补充页面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提交,提交后返回办理事项进度查看审核流程。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步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审核结束之后,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补全页面内容,并上传已审核成功的跨区域事项报告,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等待审核,可返回事项进度中查看办理进度。
(三)预缴税款
步骤1:项目地税务机关审核报验完成后,鼠标移至主界面纳税人名称处,选择报验户纳税人经营地(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下图:
步骤2:切换税务机关后,在左侧【套餐业务】模块中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进入并选择对应的报验信息点击【我要申报】,页面显示增值税及附加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印花税、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申报,如下图:
步骤3:相关税费申报预缴。
1增值税及附加预缴。选择【增值税预缴申报】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填写申报。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回执页点击“缴款”按键进行缴款,也可通过原有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进行缴款。
2企业所得税预缴。选择“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进入填写页面,并关联对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页面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当期预缴实际经营收入”等数据后,直接进行缴款。(提示:企业所得税预缴支持“三方协议缴款”、“银联缴款”、“银行端查询缴款”、“第三方支付”缴款方式。)
详细操作如下图:
3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点击“水利专项收入申报”进入申报页面。纳税期限选择“按次申报”,点击“下一步”按键进入并填写申报。(提示:申报所对应的纳税期限需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费)种认定)
4印花税。选择“印花税申报”进入申报页面。“纳税期限”选择“按次申报”,勾选印花税,如果没有税源采集,按照提示进行按次的印花税税源采集后再申报。若存在已经采集的税源信息,则选择对应的条件,点击【查询税源】可以查到结果;若不存在,则提示没有税源采集信息!
点击【新增税源】,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页面,如果该所属期已采集信息,则提示“您的[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有已采集过的税源信息,请在原税源采集信息做修改”;未采集则没有提示。后续流程跟印花税采集申报流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