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公证书一般没有期限,不具备时效限制。进行公证时申请人应向公证书的制作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同时注意被公证的拆迁事项、安置协议中是否设置时效条款,已设置的按照该条款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_x000D_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_x000D_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