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必须受到必要的法律控制,要求行政机关始终为了公众的利益和正当的理由而实施活动。其指导思想是行政机关不能专断,行政活动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公共利益的正当理由,不得滥用权力。内容包括:
1、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法律授予行政机关某种权力是为了有效地实现法律的目的,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违背法律的目的。
2、行政行为必须具有合理的动机,行政行为的动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3、行政行为的作出应考虑相关的因素,而不考虑无关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