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拥有广州市的户籍的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驻广州市的现役军人、有广东省居住证外加已经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满二十四个月且最近一个月在本市缴纳了社保、属于广州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并有固定工作、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属于广州市总部企业的高管人员或者专业人才等都属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广州市车牌增量指标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缓解交通拥堵,实现中小客车保有量合理、有序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市道路交通实际,制定本办法。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暂行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小客车施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小客车指标分为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周转指标和其他指标。增量指标包括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更新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用于更新后车辆办理登记的指标。周转指标是指二手车企业在二手中小客车交易中,收购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时使用的指标。其他指标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直接申领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