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全能一级运动员标准:
男子十项全能一级6320分,女子七项全能4510分。
男子十项全能:国家级运动健将7990分,运动健将7000分,一级6320分,二级4700分,三级3400分。
女子七项全能:国家级运动健将6000分,运动健将5200分,一级4510分,二级3500分,三级3100分。
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
1、在可授予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2、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或其他由中国田径协会主办、承办、协办以及与其他单位共同主办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3、在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4、在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