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次性伤残津贴最高108570元,最低2171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最高108570元,310200元,最低62040元;最高62040元,最低12408元。以上三项最高480810元,最低9616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最高93060元,最低18612元,193875元,最低38775元;最高46530元,最低9306元。以上三项最高为333465元,最低为66693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