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倾销方式在国外市场抛售国内市场“剩余货物”的做法属偶然性倾销。偶然性倾销是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为避免存货的过量积压,于短期内向海外市场大量低价销售该商品。这种倾销方式是偶然发生的、一般无占领国外市场、排挤竞争者之目的,而且因为持续的时间较短,不至于打乱进口国的市场秩序、损害其工业。因此,国际社会一般对这种偶发性倾销通常不采取反倾销措施。
什么是倾销和反倾销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
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
什么是反倾销呢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负责。
《反倾销条例》第二条
《反倾销条例》第三条
倾销是什么行为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般来说生产厂商能够实施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不完全竞争的行业,具有垄断力量的厂商是市场价格的制定者而非市场价格的接受者。
第二,本国和外国必须被很好地分隔,使国内居民不能轻易回购出口产品。
第三,出口厂商在国内面临的需求弹性较国外的小
反倾销调查的方法是什么
1、申请的提出
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
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
当局应审查申请书所提供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当局应予以公告。
3、反倾销调查过程
4、一旦调查开始,当局应将国内产业的生产商提出的申请全文提供给已知的出口商和出口成员方当局,并应在受到要求时,向其他有关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在调查过程中,有关当局作出存在倾销的最初裁决,并且断定采取临时措施对防止调查期间发生损害是必须的,可采取临时措施。
5、裁决
反倾销调查的结局就是依据倾销是否存在,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出最终裁决并予以公告,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决的方式即根据倾销的幅度和影响征收反倾销税。
6、行政复审
在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审查要求,并提交了认为十分必要的确定资料时,或者征收反倾销税已过了一段合理的期限,当局应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进行。行政复审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束
什么是生态倾销?
一、生态倾销是指某国国内厂商使用过低的环境标准在国际上获得某种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这里的“过低的环境标准”是指低于最佳社会福利所要求的环境标准,即没有消除外部不经济的环境标准。
二、生态倾销描述了此种状态:某国制定的环境标准低于其他国家的环境标准,通过此办法竞争,该国政府实际上减少了国内厂商的生产成本从而导致了不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