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三八妇女节并不是法定节假日,而是属于部分公民放假日。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里面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有规定,应该按此约定、规定处理。
国家法定假日的工资标准如下:
1、加班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2、加班工资适用范围,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3、带薪休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总的来说,三八妇女节不是法定假期。属于部分公民放假日。法定假日属于国家明确规定,所有单位都应该严格执行,保障职工的基本休假权利,即使不能按时休假,也要保障职工的薪酬。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三条
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