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电费滞纳金怎么算?
水费欠费会收取滞纳金,水费欠一年滞纳金按每日5‰计算,供水企业有权暂停供水。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纳水费,超过15日不缴纳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纳水费。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暂停供水。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各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加强水质管理,保证安全可靠供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查处。
二、电费滞纳金是什么?
电费滞纳金是什么,滞纳金的含义是到期还款或交款而没有按期交纳或还款,按照有关的规定收取一定带有处罚性的费用,如贷款到期而没有按期归还,银行在规定的利息基础上在加收20%的罚息,如应该在10日交纳的税款而没有按期交纳,税务部门按照规定每天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纳水费。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暂停供水。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各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加强水质管理,保证安全可靠供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