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扣下一个月的社保不合理,具体如下:
1、无论是试岗期还是试用期,做了多少天就有多少天的工资,同时社保也是要和工资一起支付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拖欠的;
2、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社保费用是在每月月初有地税局向单位收取,那么员工只要在半月有上班,那么单位就需要在本月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同时员工需要承担本月个人缴纳社保的部分。
扣取下个月的社保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社会保险金的缴纳都是从上个月的工资中扣去,就是只能扣去结算工资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用。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应当提出异议。
无论是试岗期还是试用期,做了多少天就有多少天的工资,同时社保也是要和工资一起支付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拖欠的。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