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长春地区办理生育津贴和其他地区一样都可以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这个业务申请的时候可以是本人办理,也可以是单位办理工作人员在审核之后符合条件的会录入系统。那么长春生育津贴申领有什么规定呢
一、长春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1.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
2.结婚证
3.经办人身份证
4.生育津贴申领登记表
5.住院病历或出院诊断书
二、长春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齐全
三、长春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5、送达:告知办理结果。
四、长春生育津贴申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长春生育津贴在申请的时候准备好本人的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医学证等相关材料向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办理即可,只要是符合法定形式材料准备齐全有效的都可以在20个工作之内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