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第二次都需要哪些材料
1、离婚第二次都需要以下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起诉书;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有哪些
离婚的第二次起诉程序跟第一次起诉离婚的程序基本一样。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起的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审理上诉案件时,适用第一审的普通程序。一般包含: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法院会立案、等开庭审理、参加庭审、等待判决。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