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只要汽车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该合同内容的本身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双方签订合同时完全出于自愿,那么汽车租赁合同效力是存在的,该汽车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