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大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申请类型:职工因购买具有所有权自住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2、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二、申请类型:职工因家庭月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一、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部分提取条件1、职工因购买具有所有权自住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2、职工因购买自住上市交易存量产权住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3、职工因购买自住公有住房产权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因购买军队土地上建造的自住商品住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5、职工因购买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商品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而提取住房公积金;6、职工因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7、职工因患有市政府公布列入社会就医救助范围的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并定期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提取住房公积金;8、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9、职工因遇突发事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自然灾害等)提取住房公积金;10、职工因家庭月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提取住房公积金;11、职工因建造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2、职工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3、职工因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组合贷款本息、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14、职工因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月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15、职工因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二、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销户提取条件1、职工因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的;2、因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的;3、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原因由继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4、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5、职工因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6、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7、工因离休、退休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但有一定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
离职后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出来
一般没有特定的时间要求,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就可以提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正)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