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生育登记流程的内容
网上申请流程:
1、申报生育登记信息。
填写夫妇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居住地、婚姻登记信息、现有子女信息和指定申报登记地等。同时,为便于后台业务人员快速查对申报人的计划生育婚育情况,快速受理办结生育服务登记事项,申报人可在“户籍地说明”和“现居地说明”中补充填写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所属村(居)、小组或街道(路、巷)、小区、楼栋、门牌号等信息。
2、网上生育登记反馈。
在线申报的生育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申报人将收到【贵州生育登记平台】反馈的“查询码”手机短信,并将在2个工作日内查询到生育登记信息初审结果状态。
申报的生育登记信息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无需再提供其他婚育情况资料,由申报登记地的乡级计生部门通过“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和“贵州省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省内个案婚育信息查询”应用,以及所掌握的有关信息,核实申报生育登记的夫妇婚育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办结生育登记事项。同时,【贵州生育登记平台】将向申报人反馈其生育登记成功与否的手机短信通知。
3、网上生育登记应用。
已经成功通过“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完成生育登记的夫妇,可持【贵州生育登记平台】反馈的“查询码”,在“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中自助查询或打印“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或持本人身份证到省内就近的乡级计生部门领取“普通生育服务证”。“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生成的“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简称“电子生育服务证”)和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生育服务证”(简称“普通生育服务证”)同等有效。同时,“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上包含了生育登记的二维码信息,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快速查验生育服务证的状态等情况。
4、未能通过网上进行生育登记的处理。
准备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妇未能正常通过网上生育登记平台成功进行生育登记的,可直接到夫妇其中一方贵州省内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村(居)委会进行现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