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管辖的法院,民事案件管辖一般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之后需要拟好案件的诉状,并准备好能够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初始证据,如借条、转账证明等。完成以上了步骤就可以到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受理案件后就正式进入到诉讼程序。需要注意的是在民间债务诉讼案件中,正常情况下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判决生效后就不存在时效性,所以在胜诉后无论时间过去多久债务人都必须还款。反之,如果没有起诉那么三年过去之后欠款就很难再追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