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有关规定如下: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撤销债务人的有关行为。
2、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