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退税需要的材料有:。
1、已出售公有住房的房产证复印件1份;
2、出售公有住房的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出售公有住房时取得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新购二手房的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新购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新购二手房时取得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新购房屋缴纳的契税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购房人及出售公有住房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与契税纳税人名称一致北京市工商银行实名制,活期,个人结算户存折;
10、出售公房人与购房人为同一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