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即“两不愁、三保障”);在此基础上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九条
对经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任何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都有权向管理审批机关提出意见;
管理审批机关经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